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良好祭祀氛围,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文明殡葬工作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孝老爱亲,倡导厚养薄葬。缅怀先人,重于心胜于行。勤孝敬、厚赡养,提倡对在世老人多尽孝心,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不大操大办,节俭办丧、文明祭祀,让逝者安息,让生者无憾。传承孝风感恩,简化治丧仪式,反对铺张浪费。
二、转变观念,树立祭祀新风。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不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山地、林区等场所焚香烧纸、摆放祭品、抛撒纸钱,倡导通过家庭追思、网络祭祀、踏青遥寄、 鲜花祭奠等文明方式怀念逝者、寄托哀思,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
三、遵章守纪,确保公共安全。明火祭祀极易引发火灾,倡导广大市民朋友在祭扫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防火安全意识,自觉服从管理,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火种上山,杜绝火灾隐患,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的文明祭祀氛围。
四、率先垂范,引领文明风尚。广大党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遵守节俭治丧、安全祭祀等法律法规,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倡导者。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绿色低碳的祭扫方式,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群众摒弃陈风陋习、践行移风易俗。
广大市民朋友们,文明祭祀、从我做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将祭祀活动转化为怀念先辈亲人、弘扬时代新风的文明行为,携手共度一个文明、健康、绿色、平安的清明节。
本溪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本溪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