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秋女】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于今年全面启动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本溪籍老年人给予救助。

在救助对象和额度方面,救助对象明确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本辖区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救助额度由各县区民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服务成本确定养老服务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最高收费标准,最高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当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每名符合条件老年人享受的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

在申请流程方面,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并已纳入本溪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各县区相关部门也可通过常态化探访关爱以及能力评估发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鼓励其及时申请救助。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及时组织开展评估。按照“依申请、先评估、再入住、后救助”的原则实施救助,经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人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满30日后,由老人或其代理人持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养老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规范管理流程,市民政局要求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要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要统一服务标准和规范,不得对收住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采取分灶吃饭、分区硬隔离等做法区别对待,不得影响现有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服务水平和质量。县级民政部门要定期对收住经济困难完全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收住救助对象人数、救助对象满意度等。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将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对养老服务机构发放绩效补助,绩效补助总额不超过当地向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实际发放基本养老服务救助金总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