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胜冬】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告》(本政规〔2024〕2号),我市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进行调整,根据测算,人均将增加115元以上,惠及全市近7500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从5月1日起,市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1453.5元调整到161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1539元调整到1710元。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1343元调整到144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1422元调整到1530元。
目前,全市失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已经调整完相应参数,5月份新接收的和既往结转的领金人员同步调整,根据失业保险金次月发放的程序,6月份将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拨付至领金人员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