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晚,一则“17岁高考生溺亡”的突发事故信息,通过媒体网站转载引发关注。据载,当日下午,“在山东济南市鹊山龙湖湿地公园附近,一名17岁少年溺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救援,少年被打捞上岸,但已无生命体征。”

读罢这则消息,令人倍感痛心,深深为其惋惜。近年来,每到夏热时节,类似的事故,在我市也屡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在青少年意外伤害致死的事故中,淹溺事故已成为“头号杀手”。 世界卫生组织《全球溺水报告》显示,全球每年有约37.2万人溺水死亡,半数以上溺死者不足25岁。而我国每年约有5.9万人死于溺水,其中未成年人占95% 以上。因此,在溺水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到来之际,青少年儿童暑期防溺水要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弦,织密安全防护网。

防溺水,关键之关键是家校安全教育要做实做细做到位。6月14日,辽宁省教育厅已通过短信形式,向我省广大家长作出提醒: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教育孩子严禁野浴等危险行为,共同护佑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希望我市学生家长和中小学校高度重视,将防溺水作为一件大事抓好。对于家长来说,一方面要看护好孩子,引导孩子认识到安全是做好一切的前提,并养成良好习惯;另一方面,要时常给予孩子涉关安全方面哪些事儿不能做的警示,告知孩子关于安全保护、安全自救等方面的经验方法,让孩子切实提升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于全市教育部门和学校来说,要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上安全教育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讲授安全小常识、签安全承诺书等方式,真正将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所学校、每个班级、每个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留守儿童、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做到防溺水安全常识人人皆知。

暑期将至,安全不能放假。最后引用“17岁高考生溺亡”事故中参与救援的李先生一句话作结——他通过媒体提醒市民,游泳要去正规的游泳馆,尤其是青少年,不要游野泳,这些水域深浅不一,水下很复杂,“不要让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