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保驾护航


本报讯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安排部署,市发改委结合实际,围绕创建任务分工,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市社会信用建设水平,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发改力量。

突出党建引领,弘扬文明风尚。在诚信宣传方面,市发改委大力开展诚信守法理念宣传工作,凝聚信用共识,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印发《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普及辽宁省相关信用条例和法规,向市民发放信用宣传手册300余份,同时,征集诚信典型案例,弘扬诚信文化,发挥诚信典型示范作用。在党员干部进社区方面,深化“市直机关包社区 结对共创文明城”活动,突出党建示范引领,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学雷锋、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充分融合,动员全体党员干部深入社区、深入群众,每月到结对共建社区开展卫生清洁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识,为居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加大惩治力度,建设诚信政府。持续加大整治政府失信机构力度,督促履行法定义务,及时纠正失信行为,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开展整治政府失信机构工作,已有1家单位退出政府失信机构治理台账,我市失信政府率由0.26%下降至0.17%,未超过省政府绩效考核要求的0.5%标准。深入开展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印发《关于推动“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建立五个机制的通知》《关于推动落实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推进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发布机制、工作会商机制等5项机制。同时,建立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工作联系人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工作人员,会同纪检部门召开推进会议,研究落实有关工作,定期调度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工作进程。

完善信用体系,铸牢文明基石。为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力争实现我市综合信用指数全国排名继续前移”的既定目标,市发改委认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拓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深度和广度。截至目前,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7类行政管理信息,以及水、电、气、不动产、科技研发、纳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特定数据信息共计311万余条;征集公示数据总量4.9万余条,依法依规开展社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工作,帮助企业信用修复91条,开展主动异议处理1条,为全市信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和技术保障。依据2024年最新信用信息监测数据,我市综合信用指数为86.98,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116位,省内地级市排名第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