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发挥监管职能

确保创城工作任务落地见实效


本报讯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城的工作部署,认真对照任务清单和创建标准,多措并举,真抓实干,着力推动创城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督导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所专人负责大河市场日常监管及食品安全业务指导工作,严格把控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开展特殊食品诚信自律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3107家,575家连锁药店进行公开承诺,798家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707人参加了特殊食品抽查考核,考核通过率达96.49%。全市共完成食品抽样1197批次,完成食品检验681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22批次,不断提升诚信建设水平。常态化开展文明餐桌反餐饮浪费行动,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主动向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是否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是否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造成食材浪费等现象,累计检查全市餐饮单位1436家,进一步营造文明用餐的良好氛围。

开展专项行动,维护校园安全。开展全市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市累计监督检查学校食堂271家、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30家,出动执法人员613人次,清退1个学校承包单位,查办各类案件9件。在全省率先组建工作专班并部署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聘任工作,全市256所学校(大学、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和9个校外配餐单位,共配备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1325人,组织专题培训班8个,培训各类人员408名,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出资18万元,协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对全市“互联网+明厨亮灶”网络带宽进行升级改造,将专线100M带宽升级为1000M带宽,全市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部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科学规范管理校园餐食,保障未成年人饮食安全。

关注民生问题,保障消费者权益。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积极开展各项诚信教育宣传活动,高标准举办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暨诚信教育活动启动仪式,表彰2023年度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放心单位,利用全市出租车和公交车的滚动屏幕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在《辽宁日报》发布我市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大力营造诚信氛围。聚焦民生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检查燃气器具销售和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185家,农资产品批零企业54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单位21家,通过12315平台及消费者服务中心高效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举报咨询295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63万元。开展户外广告、非法小广告、民生领域广告等专项整治行动,监测互联网商业广告204030条次,监测电视媒体广告16766条次、广播媒体广告20407条次,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