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加力狠抓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报讯 【记者 胡捷思】 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全面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出台了治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推进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等多项措施,为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为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本溪市2024年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从餐饮油烟、道路扬尘、货车治理和秸秆禁烧等多个方面制定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同时加强调度督导,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对促进钢铁行业绿色发展有利,更对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利。为此,我市将本钢集团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纳入环保督察,成立本钢集团超低排放改造包保工作组,制定《本溪市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制度》,定期调度并实地察看超低排放改造进展,全力解决企业面临的改造问题。截至8月底,本钢集团120个改造项目已完成15个,正在施工87个,其余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本钢板材公司清洁运输改造已在钢协网站公示。同时,积极推进65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目前我市现有65吨以上燃煤锅炉供暖企业6家,共18台燃煤锅炉。我市已印发《关于推进本溪市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的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合理制定改造计划,确定改造时间,要求相关县区分局按照改造计划加强调度、积极推进。

近年来,臭氧污染正在成为新的环保难题,为有效管控此类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建立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台账、加油站台账和汽修企业台账,强化重点时段执法检查;对全市155家餐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累计发现23个问题,均要求企业立即整改;联合住建部门增加夏季主要道路洒水频次。

根据环境统计和排污许可等数据,市生态环境局筛选出52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纳入重点管理,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印发《关于本溪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通知》, 建立挥发性有机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上企业名单,目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和人类健康的影响日益凸显。针对此问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定期联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重点区域路检、路查工作,严禁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上路行驶,共开展联合整治行动3次,截停检测货车33台,发现疑似超标货车5台,并现场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维修治理复检达标;他们还成立专班对环检机构检测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通过对我市15家环检机构进行非现场视频调取检查,发现有6家环检机构存在冒黑烟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单行为,现已处罚2家环检机构,其他机构正在走处罚程序;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工作,完善细化登记审核工作,做到一企一账、一机一档,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18台,未发现超标机械;同时对全市117家加油站进行检查帮扶154次,针对个别加油站集气罩封闭不严问题,要求企业立行立改。

截至8月26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33.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1%,全省排名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