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思思】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发布表彰决定,对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进行表彰。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警突击队荣获“2021——2023年度辽宁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警突击队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多次出色完成了上级交办的抢险救援、跨市增援、野外抓捕等急难险重任务,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在日常工作中,该突击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每月开展实战比武活动,形成“平战结合、战训合一”的战训机制,使队员单兵能力和合成作战能力持续提升;定期组织开展评比活动,对队员的训练表现、执行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坚持定期出动警力,携手社区共同营造清洁环境,联合金融机构开展反诈宣传,并经常性深入校园开展安全教育,持续把服务作为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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