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林草高质量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访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明

全市林草系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推进林草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本溪作出新贡献。日前,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林草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深入开展“六个年”活动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我市林长制工作连续三年排名全省第一,2021年、2022年连续获得省级督查激励,被评为第二届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一等奖,桓仁满族自治县获得2021年国务院和省级督查激励,本溪满族自治县获得2022年省级督查激励,在全省树立了本溪“样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国土绿化, 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积极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大力实施村屯“四旁”绿化、森林“七进”工程,现已全面完成1000株的全年计划目标;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完成以红松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建设任务2.29万亩,完成以林下参、山野菜为主的林下经济建设任务1.27万亩。

黄明表示,市林草局将继续深化林长制改革。进一步提升森林经营水平,利用我市作为全省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的有利契机,扎实推动森林碳汇示范项目,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全面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并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推动林长制由“全面建成”向“全面见效”加速转变,持续打造全省林长制“本溪样板”。大力发展林业规模经营,鼓励以互换、转让、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引导小农户通过多种形式联合开展生产,推广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模式。加强东北林权交易中心建设,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林权的渠道,支持各类社会主体依法依规参与流转林权和林业投资经营。依托森林资源和地理区位优势,打造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业产业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构筑起“龙头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生产大格局。主动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推进林业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持续强化品牌效应,充分发挥“中国刺五加之乡”“辽宁特产红松籽之乡”“桓仁山参”等品牌效应,发挥国家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将林业产业发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发展林业特色优势产业,示范引领林农参与林下产业种植经营,实现产业发展和林农增收良性循环,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同时,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引领作用,扩大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对象,强化对林农、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林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展绿色金融服务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纳入金融支持范围。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林业经营收益权等质押贷款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各类林业保险产品,支持将林业保险产品列入全省优势特产农产品保险储备库。

本报记者 于佳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