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钜惠暖冬”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叠加补贴最高可享受26000元
本报讯 【记者 卢山】新一轮汽车消费补贴又来了。日前,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消费促进年”工作部署要求,扩大汽车消费潜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市于11月15日开展“钜惠暖冬”汽车消费补贴暨加力支持以旧换新活动。此次活动总计发放促销费补贴资金564万元。
本轮补贴标准是:购买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5万元(含)-10万元(含)以内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3000元;购买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4000元;购买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上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5000元;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以上基础上增加发放1000元。活动期间,消费者在享受本轮补贴的同时,可叠加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或辽宁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中的其中一项补贴,国家和省补贴政策不可兼得。根据目前国家及省相关补贴政策,叠加后最高可享受补贴26000元。
据悉,此次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从11月15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活动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原则给予补贴。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本轮补贴活动是继3月、6月以来的第三轮汽车消费补贴。根据前两轮补贴带动车市的火爆程度来看,预计本轮补贴活动可直接拉动销售额超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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