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省13个城市供水,获辽宁“水塔”之称;全面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举办本溪首届“世界无车日”大型环保公益活动,陆续更换107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辆上线运营……市生态环境局用一个又一个规划举措,奋力谱写出“十四五”山城绿色生态新篇章。
生态环境稳中向好。截至2024年底,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30.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1%,全省排名第2。1—12月份,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91.7%,水质指数3.73,排在全省前列,劣V类水体比例保持为0;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全市各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昼间、夜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各项规定。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编制印发《本溪市大气重点区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本溪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4年本溪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2024年本溪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等多个方案和规划。成立超低排放改造包保工作组,定期调度本钢集团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展。2024年,本钢集团120个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推动全市7家65吨以上燃煤锅炉供暖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举办绿色出行·公交先行——本溪首届“世界无车日”大型环保公益活动,陆续更换107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辆上线运营,同比燃油车辆每年减少碳排量约4850吨。开展水体总氮治理与管控工作和入河排污口整改,整治河道生活垃圾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定期检查整改进度。共建辽河、浑河、太子河流域生态走廊,推进高新区日月湖及下游湿地建设项目、 北沙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进度,强化饮用水源地和水源涵养地建设与保护。对29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资源化治理,完成7家“两公一住”建设用地土壤调查报告的备案、评审和上传工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推动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2024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国内实际到位资金)25389.3万元。新签约项目2个,分别为本溪市博翔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暂存库项目,明山区太子河经济开发区分布式光伏项目。起草《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试点。2024年召开建设项目评审委员会会议11次,已通过《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焦化分厂工源厂区新建危险废物贮存库房项目》等130个项目的环评报告,全面落实建设项目“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定期组织举办绿色制造体系培训会议,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开展全市重点区域“清废行动”,闭环整改问题29项,累计清理土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整治固体废物15万吨以上。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每年累计对55家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检查,推动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对40余座尾矿库开展常态化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动桓仁县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立足本区域中药产业集群特点,推进形成中药生产、销售及废弃物处置的中药行业新“无废”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