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指示和安排部署,做好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线索,现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举报有奖,情况属实,适当奖励。如发现“大棚房”等方面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方式反映情况。

  市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24-43103833(市农业农村局)

  024-42806908(市自然资源局)

  电子邮箱:bxnwzzyc@126.com(市农业农村局)

  通信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北光路2号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举报方式

  本溪县举报电话:

  024-46811920

  桓仁县举报电话:

  024-48834110

  平山区举报电话:

  024-42883251

  明山区举报电话:

  024-44599407

  溪湖区举报电话:

  024-45803260,024-45835866

  南芬区举报电话:

  024-43839394

  高新区举报电话:

  024-45858580

  本溪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