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指示和安排部署,做好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线索,现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举报有奖,情况属实,适当奖励。如发现“大棚房”等方面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方式反映情况。
市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24-43103833(市农业农村局)
024-42806908(市自然资源局)
电子邮箱:bxnwzzyc@126.com(市农业农村局)
通信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北光路2号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举报方式
本溪县举报电话:
024-46811920
桓仁县举报电话:
024-48834110
平山区举报电话:
024-42883251
明山区举报电话:
024-44599407
溪湖区举报电话:
024-45803260,024-45835866
南芬区举报电话:
024-43839394
高新区举报电话:
024-45858580
本溪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