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武佳音】 本溪满族自治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改革第一阶段清产核资工作目前已全部结束。

  本溪县政府下发了《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指导意见》,县农业农村局认真抓好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清产核资单位889个,全县账面资产总额71285.61万元,集体土地总面积388.25万亩,林木资产1600.93万立方米,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更加明晰,为推进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股份设置、股权量化、成立组织、资产运营等工作为主的第二阶段暨股份制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