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9时20分许,平山交警大队缉查布控系统发出警报:在本溪火车站路段,辽EM****车辆未检验。执勤民警迅速将该车拦截核实信息,车内浓重的酒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遂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测试,驾驶人高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41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高某在前一天晚间先喝了二两白酒和一些啤酒,当天早上感觉酒劲已过就驾车上路,结果被交警当场查获。最终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未检验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扣15分、罚款17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同样因隔夜酒驾被查的还有驾驶人谢某。2018年10月9日,谢某隔夜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缉查布控系统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后拦截查处,民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一次扣满12分、行政拘留15日,他因酒驾与未按规定放置有效保险标志等多项违法行为,同时被处以合计罚款51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谢某也因此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隔夜酒驾是指前一天晚间饮酒后次日驾车上路的行为。据专家介绍,正常成年人饮酒后需要9-20个小时后,酒精才能完全被吸收和新陈代谢,根据饮酒的品类、方式、个人差异,代谢时间各有不同,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神经麻痹、反应迟钝,影响判断及临机处置能力的情况却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