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公用专用停车位又有人私占 交警答复:实施“户籍化”管理严肃整治
前不久,有市民反映:在交警部门大力清理地锁地桩、持续整治私占公用停车位等违法行为后,仍有部分群众和商家为了自己方便,继续安装地锁地桩,非法施划停车位,私占公用停车位的现象有所反弹,还有部分驾驶人私占消防、救护车等专用停车位,严重扰乱社会正常停车秩序。
针对上述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日前开始实施停车位“户籍化”管理。支队静态管理部门联合各辖区大队,深入解放路、人民路、胜利路、北光路、东明路、西芬路、唐家路、平山路、溪湖路等33条主次干路走访排查,对已施划的一万多个停车位进行专用编号。同时,他们将依据《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对非法施划的停车位予以清除。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今后,交警部门还将加大对占用专用停车位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停放在消防、残疾人、救护、公安执勤等专用停车位的社会车辆,一律按违法停车处理;加大力度查处超时停放车辆违法行为,对限时段停车位(晚6时至次日早7时)必须限时驶离,超时按违停处理;清理长时间占用公用停车位的车辆,对无故停放一周以上的,实施拖移。
本报记者 徐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