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本报报道过这样一起交通违法案件:90后仨闺蜜小聚喝了点酒,结束后,其中开车的那位,自认为喝得最少、驾驶技术也最好,为了大家的安全考虑,理所应当地承担起了送两位闺蜜回家的重任。可让这名“自信”女司机没想到的是,途中被交警逮个正着。后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8.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并涉嫌危险驾驶罪,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结合媒体报道的案例以及我们身边的实际情况,可以想象,上述案例并非个案。我国一直有着浓厚的酒桌文化,亲朋好友一起相聚,喝酒成了联络感情不可缺少的方式。可要是开车来的,酒后这车咋办?喝多的人怎么回家?这时很多自认为没喝多的人通常会站出来,承担起送其他人回家的重任。殊不知,这酒喝得再少,也是喝了;车技再好,在酒精的作用下,也难打保票不出事。

  细细分析,敢于酒驾上路的原因无外乎这样几点:一是由于酒精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酒过三巡后,胆子不禁大了起来,早就把“酒后不开车”抛到了脑后;二是心存侥幸心理,这也是导致酒驾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喝酒的人多了,我不可能倒霉被抓。”“路也不远,就几步道儿的事,肯定查不到我。”就是抱着这样的心理,很多人便堂而皇之地在酒后将车开上了路;三是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正如上述案件中的女司机没有意识到,她的酒驾行为不但是对自己和闺蜜生命安全的不以为然,更对路人和其他驾驶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威胁。

  据交通部门统计表明,驾驶人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同时,酒驾一旦被查处,所要付出的违法代价也是高昂的。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希望广大司机不仅仅将其作为一个口号牢记在心,还应该将其落实到日常的生活中,真正做一个文明上路、安全上路的好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