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沈河区人民政府与平安集团驻辽宁地区统管党委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平安集团驻辽宁地区统管党委书记叶青携平安银行、平安养老险等13家专业公司一同出席,沈河区委书记王忠昆、沈河区区长林宇航等领导一同参加了此次签约仪式。

  林宇航代表沈河区政府对叶总一行来访表示欢迎,对平安集团各专业公司二十多年来对沈河区经济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2018年平安集团各专业公司在税收、就业等多方面给予区政府了非常多的帮助,希望借助此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契机,进一步实现双方的全面合作、深度合作、务实合作。

  叶青代表平安集团驻辽宁地区统管党委对沈河区委、区政府的赞赏表示感谢。他说,沈河区政府一系列支持政策对平安各专业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平安集团在科技版块、智慧城市版块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希望通过此次签约,加深与沈河区政府在这两个领域的合作,共同实现沈河区的发展。

  会谈结束后,沈河区区长林宇航与平安集团驻辽宁地区统管党委书记叶青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平安集团将充分发挥“金融+科技”的优势,在智慧城市、投融资项目、保险业务、银行业务、互联网金融、大健康六个方面与沈河区展开深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