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是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开始的第一天。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异地分科目考试、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等交管“放管服”改革中8项便民利民措施在我市全面启动推行。8点20分,市车辆管理所全员上岗,并利用早点名时间,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动员部署。确保6月1日当天,让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当天上午,记者走进车管所,此时办理车管业务的市民并不多。正在办理摩托车入户手续的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以往办理摩托车手续,要跑上好几趟才能办结,“放管服”新政的推出,他只需带上有效证件一趟就办结。“感觉新政策太方便了,比如驾驶证可异地办理,摩托车免检上线的办理等等这些便民举措对老百姓来说太方便了。”李先生说。
截至下午13时,车管所共受理摩托车6年免检合格标志核发6件,按照简化程序办理机动车抵押1件,按照新政办理机动车使用原号牌号码1件,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10件,按照电子信息核对车辆完税证明13件。
记者 王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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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内地外省市居民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本市驾校报名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警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的。
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只需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申请考领驾驶证的,仍按照原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2、C类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
内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在外省市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到本市居住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直接到本市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适用于办理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业务,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情形。同时,对同一申请人只允许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
3、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在省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对户籍在省(区)外的内地居民申请的,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本省(区)任一地市的居住登记凭证。
4、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
本市注册的摩托车在外省市,或者外省市注册的摩托车在本市申请办理检验业务,均可直接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对新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车主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别按期领取一次检验标志,免予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对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
5、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
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机构作为抵押权人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以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合同、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简环节,推行银行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目前已在本市建设银行开办登记服务站,办理本系统的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业务;不再需要群众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业务,免于往返奔波。
6、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
本人名下车辆号牌号码可互换。在本市登记的同一号牌种类、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两辆非营运机动车可以互换号牌号码,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两辆车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车辆标准照片和号牌到市车管所。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对已办理互换业务的号牌号码,如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的,自办理互换业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保留原号牌号码延期至两年。2019年6月1日后原车注销或转移登记后,保留原号牌号码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2019年6月1日前,启用原号牌号码时限已超过一年但申请时不足两年的,也适用该措施。
7、临牌核发等业务“4S店代办”
全市4S店可以在新车销售后现场办理机动车临时号牌业务,不需要再到车管所或车管站现场申领临时号牌。
8、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
在我市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车管所与本市税务机关联网核查购置税电子信息,不再需要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对于5月31日(含)以前已经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机动车所有人,仍可持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