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市公安局组织基层科所队负责同志到彩屯派出所、东明派出所、北地派出所进行现场观摩,推广溪湖分局彩屯派出所的经验做法,为创建具有本溪特色的“枫桥式派出所”梳理新思路,寻找契合点,这是公安机关实施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的又一项创新之举。

    上世纪60年代,浙江枫桥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枫桥经验”来自基层、源于公安。开展创建具有本溪特色的“枫桥式派出所”活动,对于加强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夯实公安基础工作,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选树了具有本溪特色的“枫桥式派出所”——溪湖分局彩屯派出所。他们以打造公安“零信访”为突破口,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做实群防群治机制,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和“党政认可、群众满意、民警幸福”的工作目标,为全市公安派出所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提供了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的样板。

    创建具有本溪特色的“枫桥式派出所”是公安机关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市公安局党委提出,要从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高度,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统筹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努力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更多的公安经验。

    在开展创建具有本溪特色的“枫桥式派出所”工作中,市公安局党委鼓励引导派出所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广泛探索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的特色经验,推动形成“一所一特色”的良好格局,形成一批富有本溪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成果,实现独木变森林、盆景变花园;充分考虑辖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治安状况和公安派出所工作基础条件等因素,鼓励派出所建立适合自己的警务模式。

    为了把这项工作开展好,7月19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派出所”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会奇参加会议并讲话。

    本报记者 徐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