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裴某驾车带自己的未婚妻、岳母等四名家人,回本溪桥头老家为第二天的婚宴做准备。当车行驶到桥头镇某路段时,一台大型作业车因侧滑至对向车道与裴某驾驶的轿车相撞,裴某岳母不幸身故、轿车上人员均不同程度受伤。

  天降不幸,但人间有真情。事故发生后,路过现场的数辆私家车、多名行人、部队官兵纷纷伸出援助之手,自发投入抢救伤者的救援当中,协助后续到来的应急救援、交警部门开展现场处置。

  几天前,一起发生在北京市南四环因车辆追尾当事人先报警而错过抢救时间,致使车内两人死亡的事故。只报警而未及时救人,涉事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

  两起事故相比,传递出清晰的信号:人命关天,救人为先!救人第一,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人性和道德的规定。

  发生事故后,很多司机的第一反应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然后马上报警。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故中有人身伤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重要的还是救人,于情于理于法,生命权都高于一切。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有人担心现场被破坏了怎么办?其实大可不必过于担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而变动现场的,只要标明哪些位置变动过就可以了,最简单的方法是用手机快速拍几张照片保留证据。

  另外,发生伤亡事故,为了争取宝贵的抢救时间,也可向过往车辆人员呼救,《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有应当予以协助的义务。

  就像文章开头的事故中,过往司机、行人、部队官兵大家齐动手展开救援,不仅树立了典范和榜样,也是大家对生命敬畏的一种具体体现。

  在生命面前,容不得半点犹疑,也容不得丝毫拖延,救人为先,不是不能报警,也不是不保护现场,最重要的是救人,第一时间救人,争分夺秒救人,全力以赴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