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中国共产党本溪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本溪市委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辽宁步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阶段。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发展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本溪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中共中央、中共辽宁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部署安排,实施“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战略,保护生态环境,发挥生态优势,推进绿色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溪市委书记姜小林表示,制定出台《意见》是市委常委会立足本溪实际,着眼振兴发展全局,推进本溪绿色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决策和安排,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一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战略家、理论家的深刻洞察力、敏锐判断力和战略定力,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顺应潮流和人民意愿,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系统科学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市委常委会通过认真系统学习,深刻认识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在行动、贵在落实。制定《意见》就是要明确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总体要求、定位目标、路径举措,引领全市上下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委一系列部署安排转化为本溪的具体实践,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本溪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的客观需要。本溪曾是东北老工业基地重污染城市,自上世纪80年代国务院决定治理本溪环境污染开始,经过历任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实现了从“卫星上看不到的城市”到“看不够的城市”的转变。巩固本溪生态环境保护成果,坚持一张好的蓝图干到底,需要认真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做法,并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传承下去。三是发挥生态优势、推进绿色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溪是国家水源涵养重要区和重点城镇群人居保障功能区,被国家纳入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是国家森林城市,有着“中国枫叶之都”之美誉;是辽宁省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辽东山地生态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本溪最具显示度的闪亮标识和最具竞争力的宝贵财富。如何从更高的站位、用更宽的视野、以更大的格局,厚植生态优势、彰显生态魅力、凸显生态价值,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展优势,需要市委出台一个指导性文件。因此,市委常委会决定以全会形式审议通过《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生态立市。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辽宁步入了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阶段。本溪作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作为辽宁的生态屏障,实施生态立市,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已经成为我们的必然选择。《意见》提出,生态立市就是以环境保护和治理为前提、以绿色产业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绿色生活为基础、以全民参与为保障,让本溪的生态美起来、产业强起来、百姓富起来。

    依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意义,结合本溪实际,《意见》将总体要求确定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循序渐进,坚持标本兼治、科学施策,坚持一张好的蓝图干到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力度,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改革创新生态文明制度,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努力将本溪建设成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示范市,谱写美丽中国本溪篇章。

    着眼美丽中国建设的伟大愿景,立足本溪生态优势和产业发展实际,以及全市人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愿望。《意见》明确,生态立市要以“四区”建设为战略定位,即:建设生态环境样板区,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山城、美丽本溪;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区,努力把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建设生态体制改革试验区,构建起以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衔接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绿色生活先行区,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山城、美丽本溪建设成果。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目标要求,以及生态立市的总体要求和战略定位,《意见》提出,生态立市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溪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绿色产业做大做强,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明确了三个阶段性目标,即:到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适应,到2025年力争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35年与美丽中国建设同步完成生态山城、美丽本溪建设。《意见》还要求,到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45微克/立方米并力争进一步下降;全市河流水质优良率在73%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消灭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2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比达到省定标准。

    针对本溪市当前生态环境建设仍存在突出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仍处于攻坚阶段,《意见》强调,要加大生态保护和治理力度,构建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保护好辽东绿色生态屏障;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赢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大力推进大气环境治理、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五矿共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绿色城市空间、加强生态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切实保护好本溪的绿水青山,让本溪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内涵,也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根本之策,更是本溪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意见》强调,要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在指标考核、审批审计等方面强化绿色发展导向,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全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推进钢铁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物医药、文化旅游、生态农业,培育健康服务、新能源等新兴业态,形成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路径。

    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是生态立市的可靠保障。《意见》要求,要加强生态立法,建立“1+N”法制保障体系,为生态立市提供法治支撑;要规范监管防控,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市场机制,推进生态立市进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个人都应该做践行者、推动者。《意见》要求,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设立“生态文明活动月”,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生态立市,引导全市人民当好生态立市的宣传员和实践者,形成全民共识,共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立市的要求、目标、举措已经确定,关键在加强党的领导,关键在抓好组织实施,关键在全市上下形成合力、狠劲实干、狠抓落实。《意见》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制定配套方案,抓好组织实施,专班负责,专项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形成全市上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建生态山城、美丽本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