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8月底开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部分原本全面对货车禁行的道路,改为实施早晚高峰分时段货车限行。本次试点的四条道路,在除早晚高峰时段外的其他时段,货运车辆可自由通行,打破原有城区道路全面货车禁行的局面,极大方便社会经济发展,得到群众点赞。
有百姓的印象中,交警是维护交通秩序的,对货运车辆的整治是他们的职责之一。相信不少人都有这样的印象,城区道路货车禁行区域越发严格,获准前进入也得进行行政审批,很多诸如“运输生活必须品”实际需要的货运活动都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一些“不方便”。其实,交警的职责并非只是“一禁了之”,疏导解难,也是他们日常做得更多的工作。
我市交警的此次货车禁行路段改限行试点,既是顺应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工作的必然要求,更是交警部门改变工作思路、勇于作为担当的结果。毕竟,货车管理不能只是一禁了之,更要结合社会发展实际状况,顺应百姓民生具体需求。
同放管服举措一样,货车禁行改限行是要有勇气的,货车“禁改限”会增加管理上的难度及风险。但符合民意是放管工作的题中之义,兼顾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做到管理与服务并举。本次交管改革举措过程中,我市交警还将货车禁行审批改为报备制,采取电子围栏手段,对货运车辆实施全面动态监管。同时将1日内占用(挖掘)道路审批、驾驶人无计满12分证明和无重大事故证明的权限整合下发到基层交警大队,实现了百姓“就近一窗式办理”。
交警部门货车禁行改限行,作为一项具体放管服举措,不仅深切顺应了民意述求,更是一种积极主动的管理思维。在真心优化营商环境,真心实意的做好放管服的同时,更要严格执法,危及百姓出行安全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严厉查处。具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就是要 “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改善服务态度、强化工作作风,围绕群众所思所想,主动作为,采取一系列服务举措,主动拉近与群众的心灵距离,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知心人”、市民朋友的“服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