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胜冬】 记者从市气象台了解到,根据最新气象资料,预计春节期间我市天气以晴为主,气温偏高,风力不大,总体上有利于假日出行。

  节日前: 23日我市气温将下降6~8℃,局部下降8~10℃。24日(大年三十)早晨最低气温为-13℃左右。

  节日期间(1月24日至30日):我市以晴好天气为主,无明显冷空气,总体气温较常年偏高2~3℃,24日至26日气温回升,27日至30日气温变化幅度不大。

  由于气温回升、风力小,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24日夜间至26日,市区有中度霾到重度霾,局部严重霾,27日至30日,市区有轻度霾到中度霾,气象平均风力普遍在2~3级。火险等级较高。假日期间无降水,风力小,气温高,火险气象等级总体为3~4级,容易燃烧。市气象台提醒公众注意防寒保暖及用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