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同步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成立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I级响应防控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应急预案。
在道路客运方面,暂停全省全部(省际市际县际和县内)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要求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做好宣传解释和无条件免费退票等工作,组织道路运输、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道路客运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在防控物资运输保障方面,指导道路货运企业优先安排运力保障防控物资运输,保障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及时运送。加强车辆调度,确保应急保障车辆随时集结,闻令而动。
在客运港站管控方面,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等部门,在汽车客运站、码头渡口、收费站、服务区等重要枢纽与场站设立检疫站或者留验站,依法实施卫生检疫、检验,严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