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韩冰)沈阳战“疫”人员被确认感染后,人社部门将实行工伤即时认定,并在受理后的1个工作日内即可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这是2月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的。
据了解,市人社局近日制发了《关于对参与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过程中被感染的工作人员有关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在沈阳市辖区内参与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过程中(含因工作需要被派往外埠参与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被确诊感染的机关、企事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备案制度。工作人员被疫情感染后,所在单位可以向所属地人社部门或市人社部门通过电话进行工伤备案,人社部门按备案内容提前做好工伤认定准备工作。人社部门受理后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作人员近亲属和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另外,针对确诊人员的治疗,使用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按甲类临时性纳入我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临时性取消针对确诊患者的支付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