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沈阳市公安局全警上下一心、众志成城,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在我心中”的庄严承诺。近日,在辽宁省公安厅行政审批处和沈阳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管理处的指导下,沈河分局直面疫情,坚守岗位,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避免人员聚集,利用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办”的服务模式,组织辖区派出所业务民警开展平台操作训练,多次到窗口单位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实时跟踪与运维,充分发挥“互联网+”在防疫中的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2020年2月2日,沈河分局东陵派出所接到疫情期间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户口业务办理申请,该所户口专勤栗文婷立即向沈河分局行政审批办和社区警务大队进行汇报。沈河分局行政审批办立即启动战时机制,实时动态跟踪业务进展情况,沈河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委派业务精干警力对当日受理该项业务的户口专勤进行了详细的业务指导,并与办事群众进行了电话沟通,在掌握了群众的具体诉求和相关情况后,提供了最大的便利和优质服务,容缺受理,迅速圆满地完成了网上业务办理工作,赢得了办事群众的高度赞誉,在平台“好差评”系统上给予了5星好评。

    东陵派出所收到疫情期间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户口业务办理请求

    张女士是居住在高官台社区的昌图县居民,因面临孩子上学问题,急需将户口迁入沈阳。因担心疫情严重,不敢亲自到派出所进行业务办理,当了解到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能够办理户口业务的消息后,她试着于2月2日下载了“辽宁公安APP”,并申请了外埠居民购房落户的户籍业务,没想到很快便接到了来自东陵派出所打来的回复电话,张女士异常激动,她说:“本以为疫情期间,窗口会停止办公,没想到我在互联网平台上提交申请,派出所民警能这么快就给我回复,我瞬间觉得孩子上学有望了!”。针对平台提交的部分材料无法进行即时核查,以及疫情期间群众不便当面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特殊情况,沈河分局社区警务大队按照沈阳市公安局互联网平台办理业务指南要求,就所需要件对东陵派出所进行了详尽指导,针对平台提供的办理材料不全这一问题,社区警务大队给出了容缺和远程核查的处理意见:对于平台未上传的书面材料由民警和办事群众通过手机视频进行核查,当事人就提供手续的真实性写出书面声明,若民警在落户后的核查工作中发现任何虚假问题,需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沈河分局社区警务大队民警李金婷随时就平台回复及业务进展进行适时指导,东陵派出所值班民警栗文婷负责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入网比对核实及网上回复,当日休班民警吴姗珊在家中一边带着孩子,一边跟办事群众进行视频沟通确认以及补充材料的远程核查工作。

    沈河分局社区警务大队民警李金婷对东陵派出所进行远程业务指导

    最后,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沈河分局东陵派出所第一时间为张女士核发了户口准迁证,因为是异地办结业务,需要待原户籍地迁出后,东陵派出所方能予以落户并打印户口簿。为了保证群众能及时拿到户口簿,又考虑到疫情防控的现状和群众的心理状态,东陵派出所户口专勤承诺将按照张女士的要求,在自己下班后,将户口本亲自送到张女士的家门口。两颗陌生的心虽隔着一道冰冷的显示屏,在寒冷的天气里,在防控疫情的非常时期,却靠得更近、更加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