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浑南区(沈阳国家高新区)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防疫安全的通告》,引导企业安全有序地开展复工。

  根据通告要求,复工企业须满足以下四个“到位”:防疫体系建设到位,人员安全筛查到位,防疫物资准备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浑南区(沈阳国家高新区)出台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八项措施》,这八项措施包括:

  对在孵企业给予房租减免支持。对承租区国资运营的孵化载体的企业,免租或顺延一个月,可根据疫情情况延期。

  扶持双创孵化载体发展。鼓励双创孵化载体在疫情期间为企业适当减免租金,经区政府认定的,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鼓励企业加大疫情防控产品的研发投入。对已开展疫情防治药物、医疗设备等新产品研发生产的企业,经区政府认定的,每家企业给予20%的研发投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企业承担疫情防治科研攻关应急专项。对承担国家及省市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研攻关应急专项的企业,按每个项目经费1:1比例给予资金配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对新建、扩产的疫情应急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经区政府认定的,当年给予技术升级改造投资金额10%、房屋租赁租金50%、新建生产线投资金额20%的补贴,每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时,给予每家企业5-10万元物流成本补贴。

  积极解决企业诉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项目立项等审批事项,开辟应急审批“绿色通道”。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服务机构和国资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区财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费率补贴;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高企科技贷、定单贷等创新金融产品。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对高成长企业新增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对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增幅部分给予一定奖励。

  帅正新闻、沈报全媒体记者 傅淞岩 通讯员张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