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舒】2月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又查处一起无照销售“三无”疫情防护用品案件,于当日正式立案,近期将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天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明山区长江步行街有人摆摊兜售口罩、84消毒液,经现场检查确认黄某正在销售的为大红鹰牌白色纯棉口罩、黑色明星口罩、黑色时尚口罩等三种口罩产品,上述口罩均无中文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属于“三无产品”。84消毒液的外包装箱注明为“超强洁厕液”和箱内产品名称“84消毒液”不一致,疑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经查,黄某于2月4日从一洞桥批发市场,以每片1.25元/的价格购进大红鹰牌口罩100片,以每片3.5元的价格购进明星口罩20片,以每片3元的价格购进时尚口罩40片,以每箱55元的价格购进84消毒液2箱(每箱60瓶),购货金额为425元。之后,黄某在长江步行街以每片5-8元的价格出售口罩,以每瓶5元的价格出售消毒液,至案发之时为止,已售出口罩13个,消毒液16瓶,销货金额252元。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进货渠道,执法人员到一洞桥批发市场进行现场核查,没有发现涉案产品。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无照销售“三无”产品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当日正式立案,近期将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根据本溪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的部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部署开展了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护用品、药品专项检查,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本溪市疫情防护用品、药品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目前已查处疫情防护用品、药品违法案件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