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该局就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系统政务服务工作,部分政务服务审批事项由原来的线下大厅申报、线下受理的操作模式,调整为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及线下邮寄纸质材料、邮寄审批结果的模式进行。

  在疫情防控期间,该局根据工作实际调整部分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在市局的用地预审事项由原来采取县(区)局初审、市局审批的流程,简化调整为由县(区)局代市局受理纸质材料,并将初审完的电子报件材料通过邮箱上报至市局;市局相关科室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批意见函,并通过邮箱将审批意见电子版发送给县(区)局,由县(区)局发证。

  审批权限在省厅的用地预审事项由原来采取县(区)初审、市局复核、省厅审批的流程调整为由县(区)局代省厅受理纸质材料,并将核对完的电子报件通过金土工程(内网)上报至市局,市局复核后通过金土工程(内网)上报至省厅,省厅相关处室在金土工程(内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审批结果由行政机关邮寄给行攻相对人。

  各县区与矿业权人之间,建立矿业权管理微信群,矿业权人可以在微信群内申请办理矿权审批登记事项,相关材料通过微信群上传,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初审合格后,通过金土工程(内网)上传至市局,市局复核后上报省厅,审批结果由行政机关邮寄给矿业权人。矿业权人申报的审批事项,必须准备好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待疫情过后由县区自然资源部门通知,一并上交存档。

  各县、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合,多渠道向社会发布“网上办理”公告,要将有关办理事项流程及相关材料目录及时发布,以便行政相对人及时掌握,并能够按照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还利用网络、电话做业务办理指导,确保“网上能办”实现不见面审批。

  为了减少群众现场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该局还规定了特殊情况“预约办”,行政相对人确需到办公现场办理的,建议提前进行网上、电话预约,预约办理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