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10日起,恢复我市公交车辆运营,长途客运车辆根据目的地车站开通情况恢复运营。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乘坐公交车辆、长途客运车辆进行强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由客运监管人员进行监督,司机不佩戴口罩禁止驾车运营,不佩戴口罩的人员禁止乘车。
二、乘客乘车必须有序排队,服从司乘及客运监管人员疏导。
三、乘客应自觉接受客运监管人员的相关检测,禁止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乘车。
四、减少乘客人员密度,车内乘客应隔位落座,自觉保持一定距离。
五、公交车辆优先保障返工返岗人员乘坐,建议非返工返岗人员暂不乘坐公交车辆。
六、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4-43564695。
本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