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红十字会接收境外捐赠物资公告

  为满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辽宁省红十字会现接收境外捐赠物资。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接收捐赠的物资类别

  1.防护用品  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护目镜)、防护面屏、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医用防护服、隔离衣、一次性鞋套。

  2.消毒类用品  复合醇免洗手消毒凝胶、抗菌洗手液、泡腾消毒片、一次性医用消毒巾、复合双链季铵盐消毒液。

  3.医疗设备  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全自动红外体温检测仪、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ECMo(体外膜肺氧合)、负压救护车。

  二、相关说明    1. 接收境外捐赠物资种类,应符合国家标准为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合法企业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2. 捐赠方填写《境外物资捐赠意向书》,并提供物资价值证明资料,待审核确认后提供《接受境外慈善捐赠物资进口证明》;    3.为方便接收捐赠物资,请先行与联系人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  3.除上述物资外,其他物资捐赠原则上暂不接收。

  接收境外捐赠物资联系人:周宇琦

  联系电话:024-23447167

  三、捐赠物资免税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20年第17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全力保障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的通知》精神,按照相关流程执行。    四、接受捐赠所需材料

  1、捐赠意向书

  2、受赠人接受境外慈善捐赠物资进口证明

  3、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

  4、捐赠物资清单

  式样如下:

  捐 赠 意 向 书

  辽宁省红十字会:

  为支持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疫工作, XX(境外单位/个人)拟通过你会捐赠物资XX个XX物资,总价值为XX元,该批物资详情见附件清单。该批物资用于XX(意向使用单位),。该批物资质量合格,符合XX标准,保质期均在1年以上。请你会做好物资接收和发放工作。

    

  XX(单位盖公章处/个人按手印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0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