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卢山】记者日前从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稳定市场价格的要求,我市启动政府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要求医用商品价格进销差率不得超过15%,以此坚决遏制医用商品价格过快上涨。

  目前,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已经向全市下发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针对当前疫情防控药品及器械需求激增,为防止疫情防控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销售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各医药经销企业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价格。对市场调节价的相关防疫、防护用品,如口罩、消杀灭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护和防疫用品,实行差率控制措施,批发、零售环节的进销差率不得超过15%,同城批发不得超过两道环节,防止层层加价。

  该办公室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价格监管,人人争当监督员,对发现有捏造、散布恶意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请迅速拨打“12315”举报电话,有关部门将对此类违法行为坚决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