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为及时发布沈阳市疫情防控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府新闻办组织“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次网络新闻通气会,邀请九个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回答市民关心的问题。


    沈阳市工信局副局长冯哲介绍,在沈阳应对疫情支持企业经营发展的17条政策中,有3条政策直接指向中小企业,其他政策也对中小企业降本减负、复产复工形成了有效的政策支持。

    比如第十条“允许困难中小企业减免和延期缴纳税款”,考虑到受疫情影响,部分中小企业可能无法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因特殊困难无法按期缴纳税款,这类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向市税务部门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第十一条“引导降低中小企业房产和土地租金”,要求疫情期间国有房地产所有单位带头减免承租中小企业房产和土地的租金,鼓励其他房地产所有者为租户减免租金,同时对承租市属直管公房的中小企业,可暂时免收3个月的房屋租金。

    第十二条“纾缓中小企业用能成本压力”,为中小企业在水电气等用能方面给予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缓交期。这些政策直指中小企业发展痛点、难点,为中小企业应对疫情、砥砺发展提供了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