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涂艳君】 日前,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已被纳入医保政策范围,报销比例达50%。
为进一步完善门诊慢性病用药保障机制,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负担,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本溪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两病”患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对象为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者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另外,达到城乡居民医保糖尿病门诊特病鉴定标准的患者,继续执行现有门诊特病保障政策,不重复享受此待遇。
患有“两病”又未达到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病标准的患者,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认定后,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0%,起付线与普通门诊统筹合并计算。一个自然年度内,高血压病种门诊用药与门诊统筹支付限额合计为每人每年400元,糖尿病病种(含同时患有高血压)合计为每人每年500元。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参保居民,可以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经主治医师开具的治疗方案及处方,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大中专院校门诊和县域内二级医院(含村卫生室)办理“两病”门诊登记建档和定点就医管理手续,建档下月起享受“两病”门诊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