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思思】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疫情防控和相关人员的健康权益,日前,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结合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4号行动)”,联合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主要针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环境与物品消毒、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公共用品和用具、个人卫生与防护、清洁消毒保洁专用间和设施等方面的23项内容。经检查,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基本能够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员均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下一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继续加强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监督,严防输入病例扩散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