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修订《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后,大连市今年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领域再度发力。近日,《大连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在大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条例》共7章59条。《条例》进一步明晰了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调整对象,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进行具体规定;对制定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确立“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区管控制度和措施等进行规范。
在生态保护方面,《条例》将治理养殖污染作为控制面源污染、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规定了畜禽养殖管控、海水养殖管控的约束措施。为促进海洋牧场发展,《条例》对人工鱼礁建设及管理进行了规范。
在对海岸带的保护上,明确要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退缩线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及构筑物,已建成的应当逐步调整至线外;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禁止围填海。
根据渤海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的要求,《条例》强化了陆海污染的联防联控措施,从入海排污口管理、排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临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对陆源污染物防治进行全面规范。
在法律责任上,《条例》明确了9条罚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坚持法治统一的前提下,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额度。如向滨海沙滩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对工程施工单位最高处以1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