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本月起实施
经过本溪市人大常委会为期一年半时间的考察、调研、起草、论证,《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从本月起正式实施。
这部以“生态立市”为题目的地方性法规,既让市民感受到自己的城市在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落地具体化,同时,作为生态立市战略的具体化规定,也为全市上下走绿色发展道路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解决办法。
《条例》共九章63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其他七章包括了保护治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生态文化、公众参与、制度保障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去年以来,本溪市人大常委会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科学有序开展立法的调研、起草、论证、审议、报批等环节工作,市委和市政府对此项工作大力支持。为保证立法质量,他们组织专业人员赴湖北十堰等地考察学习,聘请专家顾问团队,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先后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论证会20余次,分别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五级人大代表、立法联系点、省市立法和环保专家征求意见建议。经过40多次论证修改,并经严格的法律程序,《条例》获得批准通过。
据介绍,《条例》只是本溪生态立市建设的“母法”,本溪市将在总框架下,制定若干个具体的实施条例,以“小切口”介入,解决生态立市的行业性、专业性的个体问题,形成“1+N”生态立市的立法体系。其中,今年将要制定《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本溪市枫树保护条例》和《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护条例》等三部具体法规。同时,将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加强《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持续监督,保证《条例》实实在在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行长久之功 树立市之本
——聚焦本溪实施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战略
核心提示
绿色是本溪的本色,是本溪的底色。老工业城市的出身加上良好的生态禀赋,决定着本溪必须把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到首要的战略地位。
处在结构调整、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本溪市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到地方发展实践之中,通过出台《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确立了生态立市的主导地位;通过制定《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依法保障生态立市战略得以顺利实施;通过举办“生态文明活动月”,唤起全市人民共识。
生态立市不仅是创新发展的思路,更是持之以恒的行动。为此,本溪市从立法、宣传、考评等多渠道发力,使之成为全市人民共同遵守、共同践行的准则。
“四区”建设 提升生态城市内涵
本溪市实施的生态立市战略,并不是狭义上的植树种草、清理垃圾、净化空气,而是彻底转变发展理念和经济增长方式,以环境保护和治理为前提、以绿色产业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绿色生活为基础、以全民参与为保障,让本溪的生态美起来、产业强起来、百姓富起来。换言之,在本溪发展的“三驾马车”中,工业强市,文旅兴市,都是以生态立市为前置条件的。
2019年8月,本溪市委出台《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立足本溪生态优势和产业发展实际,以及全市人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愿望,明确生态立市要以“四区”建设为突破口。
建设生态环境样板区,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区,努力把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建设生态体制改革试验区,构建起以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衔接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绿色生活先行区,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山城、美丽本溪建设成果。
“四区”建设站位很高,格局很大,执行起来自然也会困难重重。
它需要加大生态保护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赢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大力推进大气环境治理、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五矿共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绿色城市空间。
它需要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在指标考核、审批审计等方面强化绿色发展导向,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全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推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物医药、文化旅游、生态农业,培育健康服务、新能源等新兴业态。
它需要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建立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规,建立“1+N”法制保障体系,为生态立市提供法治支撑;要规范监管防控,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市场机制。
它需要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引导全市人民当好生态立市的宣传员和实践者。
最终的目标只有一个:让本溪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绿色产业做大做强,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立法筑基 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生态立市的要求、目标、举措已经确定,关键在加强党的领导,关键在抓好组织实施,关键在全市上下形成合力、担当实干、狠抓落实。半年多的时间里,本溪市制定了配套方案,搭建了组织架构,成立了生态立市工作专班,建立起“1+1+5”领导体系,专班负责,专项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创新工作方式,采取系列措施,不断健全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并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强力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向纵深发展,形成全市上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早在本溪市委生态立市意见起草酝酿之初,一项将“生态立市”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经过本溪市人大常委会为期一年半的考察、调研、起草、论证,一部注定为城市发展带来全新意义的《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经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项法规既为扎实推进生态立市,推进本溪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也把本溪几十年环境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化下来,确保将一张好的蓝图绘到底、干到底。不仅如此,本溪市在起草制定《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草案)》基础上,还在全力抓好生态文明“1+N”立法工作,使有关“生态立市”的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特色。
本溪市还遴选优秀专家、企业家16人,组建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围绕生态立市开展相关咨询、论证工作。如今,生态立市的各项制度文件均已起草完毕。有了制度保障的同时更需讲求行动,在《本溪市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中,安排了5个生态立市专项工作组负责内容落实,其中,涵盖了全市各个部门的43项重点工作,成为全市上下日常工作的重要指南。
今年3月,本溪市委下发文件,将绿色发展指标纳入各部门工作评价体系。评价体系采用百分制,共由五大类46项单项指标构成,这五大类分别为: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治理、生态环境质量、绿色经济发展和绿色生活及文化,并确定相应评价权重。到今年年底,各项指标数据将会客观反映本溪市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推进绿色发展的进程,可充分反映全市在环境保护和治理、绿色发展、环保管理改革创新、绿色生活实施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在本溪市编制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中,除了要在任期内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外,其离任时也要接受“生态审计”,对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数量、质量和价值的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等,开展全面审查,促进各级干部转变发展观念,引导领导干部自觉践行绿色政绩观。
主题宣传 传播绿色生产生活理念
从4月30日本溪市首个“生态文明活动月”开展以来,在本溪的社区、学校、矿山、广场等地,随处都能见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倡导生态文明的活动。活动均以“绿色发展 健康生活”为主题,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为依托,以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传播绿色生产生活理念。
事实上,对于生态文明带来的利好变化,本溪市民已提前尝到了甜头。2019年,本溪全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均列全省第二位,森林覆盖率持续保持全省第一,绿色发展指数全省第一;一批生态旅游项目正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优美的生态环境让市民心旷神怡,生态优势正加快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和民生优势。
然而,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发展理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各方面的深刻变革,难以一日梦想成真。必须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陈旧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全市人民心中种下绿色发展的种子。
桓仁满族自治县启动“生态文明活动月”以来,开展了秸秆禁烧宣传,按时完成了大气环境质量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建设项目审批、双随机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此外,该县还颁布施行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本溪市的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开展主题班队会、板报制作评比、主题征文、绘画及演讲竞赛等活动,在学校举办的生态论坛上,同学们畅所欲言、共同交流环保思想。此外,他们还以家庭为单位,在家中开展30天积攒空塑料瓶、废报纸活动及中小学生生态文明家庭体验日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参加“生态文明活动月”的市民纷纷反映,这样的活动,在本溪市尚属首次,具有开创意义、示范意义、带动意义,对本溪市保护生态环境,发挥生态优势,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活动的开展也让“生态立市”理念真正走进了本溪市民的心中。
枫都新语: 用立法筑牢生态文明之基
一座有历史的城市,必然烙刻着鲜明的特质。本溪就是这样一座城市,曾经以工业为“本”,以为国家输送煤铁原材料为“溪”,镌刻下“煤铁之城”的深刻烙印。一座渴望崛起的城市,必须直面现实,为可持续发展探寻最具潜力的本源,从而获得不竭的动力源泉。本溪就是这样一座城市。处在结构调整、动能转换的关键节点远望,绿水青山就是最适合自身特质、可持续发展的不竭之源。
众所周知,本溪是全国闻名的老工业城市,曾创造过无数辉煌的成就。相比较而言,本溪作为国家重要水源涵养区、森林生态功能区和辽东山地生态区,尽管拥有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优势,但长期处在传统工业一枝独秀、风光无二的光环之下,这些大自然的恩赐反而被养在深闺,美不外现。
而随着本溪多元经济发展进程不断提速,一钢独大的格局逐渐被打破,百花争艳的时代已到来。加之,本溪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适时抓住机遇,充分依托雄厚的山水资源优势,谋划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将冰天雪地变成金山银山,既恰逢其时,又高度契合本溪这座城市的鲜明特质。
正因如此,本溪市委立足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这是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的纲领性文件,旗帜鲜明地确立了生态立市的主导地位。这一战略牢牢把握生态文明思想精髓,高度符合本溪实际和特质,充分符合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本溪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决策,是指导本溪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振兴发展的重要遵循和根本路径。本溪市人大常委会随后制定出台的《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更是以法规的形式为生态立市战略提供了保障,就是要坚决把本溪市委的科学决策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实际行动。
以生态立市为纲领,本溪市既要主动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产业多元化发展,又要正确处理好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的关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而要实现高质量发展,无论是短期稳增长,还是长期调结构,都必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立市,发展绿色产业,把生态山城、美丽本溪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此外,坚持生态立市,务必要以绿色产业为支撑。不仅要加强污染治理,摒弃落后产能和污染项目,更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只有大力发展现代化工业、生态旅游、生态农业,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加快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才能让生态优势变成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展优势。
30家矿山企业制定绿色创建计划
作为本溪生态立市的重点工程,火连寨地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日前正式启动。30家矿山企业积极响应本溪市委、市政府号召,计划在三年内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现火连寨地区绿色矿山建成比例100%的目标,打造绿色矿山示范区。
火连寨地区由于露天开采占比高达93%,造成的矿山开采破坏面积非常大。为深入贯彻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满足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和期待,本溪市启动了火连寨地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并将把这一地区作为全市绿色矿山建设的一个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据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张景伟介绍,绿色矿山建设,就是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实现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按照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未来新建矿山必须要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凡属探转采或者招拍挂等方式进行采矿权新立登记的矿山企业,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前,必须编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才能取得采矿许可证。截至目前,已有歪头山铁矿、南芬露天矿、本钢石灰石矿明山矿区、阎家沟石灰石矿、本溪市大北山矿业有限公司5家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并全部纳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
本溪市每年将组织持有有效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申请进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力争使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此外,本溪市还将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情况和2017年至今新增的关闭、闭坑、废弃矿山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和核实,确定整治任务,做好闭坑矿山的生态治理工作,使多年来由于矿产资源传统开发带来的诸多环境破坏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本溪启动 “绿生产·夺标” 劳动和技能竞赛
5月20日,本溪市“绿生产·夺标”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启动。
据悉,为了配合全市开展的“生态文明活动月”,本次竞赛发动全市企业职工积极参加,围绕本企业、本系统、本地区节能、降耗、减排、去污等工作提合理化建议、金点子,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努力在广大职工群众中营造“人人都是生态山城主人、个个都是绿色生活先锋”的良好氛围。活动内容包括开展我为企业节能、降耗、减排、去污等“绿生产·夺标”建言献策活动,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及“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活动,各种形式的擂台赛等。
活动竞赛委员会将对各地区、各系统、各企业推荐的“绿生产·夺标”竞赛活动优胜者授予本溪市“绿生产·夺标”竞赛活动标兵称号,颁发证书并奖励。本溪市总工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含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绿生产·夺标”竞赛活动标兵履行申报程序,授予本溪市五一劳动奖章。
万名志愿者参与“清洁本溪”行动
为助力生态山城建设和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高市民生态文明意识和社会文明程度,打造健康本溪、美丽本溪, 5月16日,本溪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组织开展了“清洁本溪·爱我山城”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当天,全市128家单位和溪缘爱心联盟、百姓雷锋等58支志愿服务队伍约万名志愿者,分别深入社区(村)、公园广场、主次干道、公交车站等生产生活场所开展生态文明问卷调查和卫生清洁工作。活动中,志愿者们共发放调查问卷3000余份,清理生活垃圾3500余袋、建筑垃圾30余吨。
辽宁日报记者 丛焕宇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