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网本溪市生态文明活动月 | 2020-5-25 15:17| 我要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19年8月,市委制定了《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并于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制定了《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和批准通过,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生态立市工作的指导和领导,扩大《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的影响,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政协主要领导从即日起,在本溪日报一版各发表一篇署名文章,分别从生态立市的重要意义、立法层面、行政机关对《条例》的贯彻落实、对条例实施的民主监督等方面进行深入阐述,从而引导全市上下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形成文明健康、绿色发展的生活方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成为全党全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共识和行动。本溪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辽东生态屏障、“辽宁水塔”定位,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立市”战略,走出一条具有本溪特色的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打造生态山城、美丽本溪。
坚持“生态立市”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建设生态文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实施“生态立市”是市委立足本溪自然优势,着眼未来发展的战略抉择。市委、市政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吹响“生态立市”建设的嘹亮号角,2019年8月出台《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今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并把每年5月份确定为“生态文明活动月”,就是要引领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生态立市”发展战略,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代接着一代干,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化为本溪的生动实践。
坚持“生态立市”是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历史上,本溪曾因工业污染,被称为“卫星上看不见的城市”,经过不懈努力,生态环境显著改善,2019年全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均为全省第2,森林覆盖率保持全省第1,绿色发展指数全省第1。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更加深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认知,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源、充足的阳光是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保障。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就是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守护好生态安全,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
坚持“生态立市”是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要树牢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推动产业发展向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方向迈进。要严把生态红线关、项目审批关和产业准入关,把“生态+”理念融入产业发展,打造更多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为高质量发展拓展绿色空间。要大力推进绿色矿山、清洁能源、循环经济、文化旅游、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项目竞相发展,不断构建绿色产业发展体系,带动全市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就是要加快发展绿色产业,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和民生优势。
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人人都是践行者、推动者。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立市”的政治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工作指导到位,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引导绿色出行,在全社会形成“生态保护人人有责,生态立市从我做起”的行动自觉和浓厚氛围。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生态环境样板区、绿色产业示范区、生态体制改革试验区、绿色生活先行区,全面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生态山城、美丽本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