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亮点工作中,辽宁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榜上有名。
深化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是司法行政改革亮点工作之一。
去年5月,司法部按照《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辽宁省作为全国唯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的省份,将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列入《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2019年省政府工作要点》,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亮点颇多:
——科学确定试点范围。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覆盖省、市、县、乡各级政府;
——坚持用制度保障工作。加强顶层设计,通过修订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政府规章《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作出明确规定;
——建立健全信用档案。与人社部门建立信用档案制度,对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并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开;
——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重点围绕组织实施、任务落实、试点成效、改革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划分好、合格和不合格档次,对应实施奖优罚劣,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改善营商环境评估,有力地促进了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
2019年,辽宁省通过摸索实践,确定的5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均如期完成,共有129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通过试点,从制度层面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减少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把“为人民服务”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了营商环境、提高了政府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