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微信缴税功能在我省成功上线。今后,我省境内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微信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前,自然人纳税人想要补(退)个人所得税,需在个税APP上绑定银行卡进行操作。单一的缴税方式,使纳税人在遇到银行卡绑定失败或者银行卡余额不足等情况时,无法完成相关操作。今年元旦,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网上办税平台,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上线,通过该平台,纳税人可直接进行相关涉税业务操作,办税负担减轻,办税时间减少。

今年3月,为了更加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省税务局组织业务人员,对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支付宝、云闪付缴税功能进行联调测试,在此基础上,于6月完成了微信缴税功能测试。同时,通过与人民银行辽宁分行及银联、腾讯等沟通,完成税务局端扫码支付、WEB端扫码支付、个税APP唤醒支付三项联调测试,并取得初步成功。

6月17日,随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微信缴税功能在我省成功上线,我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缴税体系更加多元化,微信、支付宝、云闪付、银联卡等人们熟知的支付方式,都可以完成缴税,为纳税人带来了更便捷、高效的办税体验。

下一步,省税务局还将从稳定支付通道、应对支付问题等方面,完善税收服务功能,努力为全省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安全、更便利、更丰富的税费缴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