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日前,我省出台了《全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全省供销系统基层社发展质量、数量、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社实现乡镇全覆盖,农民社员超过30.3万人(户),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3700个,建成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4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到9600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以上。

据介绍,到2020年,我省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500万亩以上,建成农业生产服务中心360个、庄稼医院915个,辐射带动小农户30万户,连锁经营网点发展到16111个。

我省要求,大力实施“基层社组织建设工程”和“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夯实为农服务组织基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重建综合经营设施。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200家,拓展经营服务功能,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每年领办、创办和培育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带动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同时,全面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壮大提升为农服务实力。因地制宜探索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不同实现方式和有效途径,提炼总结成熟经验,在全系统复制推广;进一步构建双线运行机制,提升供销合作社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