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网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辽宁实践 | 2020-8-1 09:58| 我要分享
7月30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稳就业保民生,辽阳市完善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及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的实施细则,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截至目前,辽阳市共有2000余名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实现灵活就业,并陆续申请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辽阳现就业困难的认定条件为七类,分别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的和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
突破户籍地限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不受本市城镇户籍限制,常住地为本市的城镇户籍也可以认定。辽阳市城镇户籍或常住地为辽阳市,经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实现灵活就业并做就业登记的,同时以个体形式(自由职业者身份)在辽阳市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可以申请享受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
补贴申请材料及流程便捷化。根据新出台的实施细则,申请材料中不再收取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保险信息由接办人员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内部核实。现申请补贴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证、《辽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本人名下辽阳银行卡及经户籍所在地(常住地)社区加盖公章的申请人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即可。同时,对办理时限和经办环节进行了压缩。社区(村)、街道(乡镇)、县(市)区分别完成初审、复核、终审工作,社区(村)当场办理,街道(乡镇)、县(市)区复核终审均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障申请流程畅通无阻。
疫情期间延长补贴时限。2020年内,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政策享受期可延长1年,以此激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缓解就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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