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网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辽宁实践 | 2020-8-3 09:56| 我要分享
日前,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全年力争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4000人以上从事科研助理工作,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科研助理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岗位。《通知》指出,近年来承担国家、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创新平台的辽宁省域内企事业单位是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实施主体,原则上每个项目或创新平台均要根据科研任务实际需求,设置短期阶段性或长期的科研助理岗位。
岗位设置原则为,2018—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3个科研助理岗位。2019、2020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3个科研助理岗位。“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2019、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国家基金委—辽宁省政府联合基金在研项目,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2019、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原则上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辽宁省新型研发机构,每家单位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2019、2020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团队项目,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省科技厅批建运行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每个平台设置不少于1个科研助理岗位。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等,每家单位设置不少于1个科研助理岗位。2019、2020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获补助的规上企业每家设置不少于1个科研助理岗位。依托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平台,沈阳市、大连市设置不少于500个科研助理岗位,其他市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设置不少于20个科研助理岗位。
《通知》明确,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是助力我省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对科研和就业具有“双赢”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及时保质保量开发足额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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