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省第五督导组在我市督导检查防汛防台风工作,在检查中提出指导性意见如下:


一、施工工地停工期间,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要24小时在工地值守。

二、除照明用电外,现场的电源要全部切断。

三、塔吊的停放位置应该尽量避开周边的人员及设施。

四、现场的工料应规范堆放。

五、简易工棚应拆除,固定工棚应加固。

六、工地四周围挡,应全面检查,全面消除隐患。

七、居民安置应登记造册,人员出入安置点应有确认。

八、城市的工地的建筑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

九、对户外的堆放物应尽量收到室内。

十、强调全市居民关好门窗,避免到阳台,窗口张望,拍照,防止玻璃破碎伤人。

十一、巡查人员注意自身的安全防护。

十二、做好集中安置人员的安抚工作,保证饮食安全。


目前,防汛防台风已经到了最为紧要的关头,请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将第五督导组提出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到具体防汛防台风工作中,确保全市防汛防台风工作万无一失。



本溪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