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新市纪委监委会同市营商局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处置110”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确保市场主体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受理和处理,做到问题线索事事有结果、件件有交代。

负责此项工作的阜新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凡是涉及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由市纪检监察机关12388举报平台负责集中管理,其中包括12388举报平台、8890政府综合举报平台以及市营商局受理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报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办结后及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为加快营商环境问题办理速度,阜新市纪委监委规定,承办部门在收到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后,原则上要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办理、答复完毕。遇到投诉举报事项较复杂或较特殊的情况且在5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由承办单位提交延期办理的书面申请,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报市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期,但办理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对正在发生的涉及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相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或县区纪委监委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针对监督检查和走访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企业健康发展的问题,彰武县纪委监委督促职能部门现场办公,派驻纪检监察组每个月组织一次综合监督职能部门深入企业现场办公,遇到特殊问题随时处理。

阜新市纪委监委还加大问责力度,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性质恶劣以及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不力、贻误工作、不认真办理举报投诉事项或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实行“一案双查”,对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在查处当事人责任的同时,查处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