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网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辽宁实践 | 2020-11-27 10:12| 我要分享
日前,丹东凤城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流动仲裁庭”走进凤城市四门子镇,在镇政府会议室公开审理村民卢某诉某村委会、组及第三人收回承包地纠纷一案。这是凤城市农村土地仲裁服务下沉、司法职能延伸,创新设立的“流动仲裁庭”,到农民的田间地头进行仲裁庭审,就地、就近解决农民的烦心事。
凤城市设立“流动仲裁庭”,将流动宣传、流动调解、流动服务补充扩展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模式中,实现“农民心事放案头、仲裁庭审到地头”,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在四门子镇的土地纠纷案件庭前调查阶段,办案仲裁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便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协商,决定将该案庭审设在当事人所在乡镇,并指定当地仲裁员参与庭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近就地解决纠纷。同时,他们组织调解员、群众走进庭审现场,感受“阳光仲裁”的司法权威和法律魅力。庭审结束后,就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仲裁员现场进行讲解和点评,答疑解惑,提高基层组织调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