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意见》
十五项“检察产品”为山城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本报讯 【记者 张思思】 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创新载体、优化服务,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出《本溪检察机关打造“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十五项“检察产品”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为本溪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工作意见》中涵盖了深入企业问计问需,切实解决经营难题的十五项具体举措: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打造检察服务“一把手”工程;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消除营商环境负面因素;积极投身社会治理,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不断优化刑事诉讼程序,保持经济活力;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保障营商环境合法有序;解决涉商刑事司法事项,化解营商主体经营“包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经营者核心竞争力;做强民事检察,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做实行政检察和执行监督工作,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立案难、执行难问题;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助力本溪发展战略;规范食药品行业经营行为,办好民生检察实事;努力拓宽检察工作维度,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新动力;加强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提升为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水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启动“我是青年检察官,我为本溪献青春”系列活动等。
据了解,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从“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等几个方面着手,重点打击黑恶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经营者收取“保护费”、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提高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聚焦“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战略,努力实现“办一案、助一企、治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本溪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