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卢山】记者日前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省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下调后的输配电价及非居民中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销售电价。

  输配电价是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用电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部分用户来说,用电价格包括市场交易上网电价、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截至10月份,我市已有146户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完成交易量43亿千瓦时,如果按照明年最新调整后执行标准,可为企业再节约3800多万元。

  为进一步优化销售电价结构,足额传导输配电环节降价红利,实现与输配电价的有效衔接,非居民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也同步同幅下调。价格调整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平均减幅在2%左右,预计将惠及全市逾6万户工商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