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全国普法依法治市史料展示馆,现代多媒体技术、实践教育和法治教育相互融合,优质高效的法治宣传服务获得广泛好评。近年来,我市统筹推进法治本溪、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为推动本溪绿色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8年,我市在全省首批完成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组建工作后,多次筹备组织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会议和工作推进会议,对全市55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逐一落实具体责任部门,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制定了完成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压实了法治建设责任。

  全国首部生态立市条例——《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创立,依法治市落笔新的一页。市相关部门还在多次调研、论证基础上,完成了《本溪市枫树保护条例》《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修改了《本溪市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本溪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清理废止了《本溪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本溪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

  大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建立全市统一的执法工作标准。160个执法主体、2700余名执法人员基础信息、2323项市级执法事项和执法相关信息实现网上查询。市、县(区)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的协调和纠错力度,2018年以来集中办理455件行政复议案件,综合纠错率6.77%。

  深化司法领域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市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本溪市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分工方案》,制定了配套工作制度,将考核结果纳入平安本溪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了《本溪市政法机关“保护企业权益、营造法治环境”工作意见》,创建“政法单位服务企业连心桥”微信群,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780余件,解决涉法涉诉矛盾纠纷57项,督办2起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刑事案件,转办了32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协调10起疑难重点难点案件。落实执法司法为民,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从细节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

  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有“温度”。我市通过组织多部门成立专项督察组,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下沉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实地考察,对查找出的6个方面20个问题和25件营商环境投诉线索形成整改意见清单。下放审批事项9项,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25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职权29项。市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达1612项,市级371项行政职权事项与“辽事通”完成对接,实现政务服务“掌上办”、“指尖办”。清理废止与政策不符、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府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5件。

  创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全市288个村和210个社区全部建成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本溪评理说事”微信小程序应运而生。时至今日,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纠纷3045件,调解成功3036件,调解成功率99%,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693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562件,预防纠纷1026件,未发生因调解不利导致的民转刑、群体性上访等案件。

  我市始终坚持“全国普法依法治市发源地”的优良传统,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建设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国普法依法治市史料展示馆”和“本溪市宪法广场”,实现我市村、社区普法宣传全覆盖。本溪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作为全省唯一、全国也为数不多的一个市级法治频道,近几年来,播发法治动态新闻1.5万余条,拍摄制作普法专题片100余部、普法微电影30余部。全市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近300场,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宣传资讯近万条,阅读量达100余万人次。

  法治为民办实事,主动回应群众诉求,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市、县(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线上服务”,提供“不间断”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447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57件,办理公证3000余件,受理仲裁争议(纠纷)258件,涉案标的额17亿余元。引导律师积极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成立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特别法律咨询服务团”,共同为我市民营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

  守法者顺,奉法者强。在本溪,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绘就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鲜明底色,市民共享依法治市成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

  本报记者 车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