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提出
  不截留不加价确保转供电降价红利惠及于民

  本报讯 【记者 卢山】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本溪供电公司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动转供电环节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落地的通知》,要求转供电主体单位要落实好国家优惠政策,不得截留降价红利,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确保降价红利真正传导到终端用户手中。

  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是落实国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减税降费重要抓手。据悉,自2018年以来,我市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政策,先后七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低每千瓦时16.33分。

  为进一步清理违规乱加价、多收电费等问题,努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助力我市实体经济的良性发展,《通知》明确提出,转供电主体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全市各转供电主体,应当不折不扣地将国家降低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用户的维权意识,曝光典型案例。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转供电主体列入信用监管黑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转供电主体视政策法规置若罔闻,继续实施违规加价的,将依据《价格法》《电力法》相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